中工招商网市县招商平台

切换城市:

内江市

A~G H~L M~T W~Z
找项目

内江市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外来企业投资兴业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内江市投资促进局 427

为提升该市区域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向“招新引优”“招大引强”“招才引智”转变,具体做法为:

(1)财政扶持。对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含土地款)在2000万元以上,按时履约、竣工投产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该企业购买新设备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因修建厂房和购买设备向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

(2)税收扶持。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项目投资企业,其当年度主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人才扶持。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等人才,可在5年内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对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3-50万元的人才补助;

(4)土地扶持。鼓励工业企业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符合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地方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20%以上,出让底价为其所在土地等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企业采取租用或先租后买的方式获得厂房使用权或产权的,租用第1-2年可免收租金,第 3-4年按市场租金标准的 50%收取,之后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

返回列表

分享到:

需求登记

免费帮您找厂房/土地

(以下内容均为必填)